依据《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工院教〔2023〕204 号)及《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河工院教〔2023〕205 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务通知[2023]21号文件精神,结合国际教育学院实际,针对2023级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制定、转专业工作的整体协调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办,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的制定,接受学生政策咨询,审核转出与转入学生资格,做好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等。
组 长:刘汝举 赵涛
副 组 长:田珂 李载东
成 员:肖琼、杨喆焜、王聪、齐硕
二、转专业要求
1.申请转专业者需思想品质优良,身心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且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确有相应兴趣、爱好及专长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认定
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
上医院诊断并开具医疗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复学后原专业停止招生的或退役后复学的。
2.具有下列任一情况,不得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或已取得学籍但处于休学状态的;
(2)非大一年级的;
(3)跨学历层次、跨学制或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的;
(4)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统考类专业互转的;
(5)专升本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明
确约定不调整专业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或有失公平、公正的。
3.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仅限于在中外合作办学范围内且相同科类的专业中申请转入与转出,艺术类不可以跨科转入转出,艺术科内可以互转,其他专业文理可以互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
4.依照河南省教育厅对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人数的限制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内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当年录取总数的10%。
5.参军退伍学生,同等条件下学院可优先录取。
三、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

四、工作程序
1.12月14日,教务处对各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后于12月18日前通知学院将工作方案在学院网站挂出,面向全校公布。
2.12月19日——21日,学生填写《河南工程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 2),签字确认后交学院审核,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学生申请转专业有且只有一次机会,请充分考虑个人实际情况,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合理规划学业,并结合各专业拟接收人数、转入难度等做好评估,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入专业一经提交,将不予更改。
3.12月26日前,各学院需完成转出资格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4.2024年1月3日进行学院转专业考核。
5.2024年1月8日前将《河南工程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统计表》和签署意见后的《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教务科。
6.教务处审核、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主管校长审批。
7..取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持学生证和转专业报到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出、转入手续(报到单由教务处统一打印并发放至转出学院,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教务处在学信网平台及教务系统将批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信息按规定程序进行异动处理。教务办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转入学生的课程认定或补修。
五、考核方式
1.通过学院资格复核的拟转入学生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笔试和英语口语测试。
2.考试时间:2024年1月3日(周三下午14:00-16:00)
3.考试地点:8222
4.考试要求: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校园卡)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六 、其他
1.公示期内,如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
学生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2.学生被批准转专业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专业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转回原专业。在报到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或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3.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并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做好评估,避免出现盲目跟风现象。
4.同校区转专业学生原则上不调整宿舍,跨校区学生由转入学院联系宿管科进行宿舍调整。
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