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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教育方针
2021-09-06 14:54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将教育方针规定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再次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为国家法律规范,相对于2015年版,将“德、智、体、美等方面”改为“德智体美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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